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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物馆标本养护和虫害防治项目
更正公告
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就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物馆标本养护和虫害防治项目(项目编号:HCZB-2024-021),于2024年6月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变更如下内容:
原公告和磋商文件中: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服务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标本虫害检测、消杀、维保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9时30分;
2、开启时间:2024年7月5日9时30分;
3)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按规定日期完成所有工作,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剩余20%款项待质保期满再另行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评审办法(商务部分)
质保期(2分):质保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在2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质保期得2分。(满分2分)
注:质保期以年为单位
5)采购需求:
六、售后服务要求:3.服务期间,出现任何问题,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否则逾期一天扣除5%质保金。
现变更为:
1)服务期限:自项目终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服务期内完成标本虫害检测、消杀、维保等工作。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完成前期主体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30分;
2、开启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30分;
3)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在50日历天完成前期主体服务内容,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剩余20%款项,待完成日常维保、消杀、修复服务且服务期满再另行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评审办法(商务部分)
质保期(2分):服务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效响应;质保期每增加1年质保期得2分。(满分2分)
注:质保期以年为单位
5)采购需求:
六、售后服务要求:3.服务期间,出现任何问题,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否则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总价的1%。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北师范大学
地址: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931-7971540
代理机构: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陇能家园B区9号楼2层
联 系 人:张消消
联系电话:18909311180
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