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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 |
注: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评分 项目 | 评分 标准 | 得分 | 得分 |
---|---|---|---|
方案 设计 文件 (适用 于房 屋建 筑工 程) 20分 | 设计说明 (3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 |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5分) | |||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5分) | |||
4.各专业设计说明。(0.5分) | |||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5分) | |||
总平面 布局 (5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1分) | ||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 |||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5分) | |||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0.5分) | |||
5.是否满足消防要求。(1分) | |||
6.是否满足日照要求。(0.5分) | |||
7.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0.5分) | |||
建筑功能 (4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2分) | ||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2分) | |||
建筑造型 (3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 ||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 |||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 |||
结构方案 (1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 ||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5分) | |||
设备方案 (1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 ||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5分) | |||
绿色建筑 (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 (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5分) | ||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5分) | |||
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1分) | |||
设计深度 (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 ||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5分) | |||
方案 设计 (适用于园林和景观等市政工程)20分 | 设计说明 (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分) | |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 |||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1分) | |||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1分) | |||
技术方案 (8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2分) | ||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2分) | |||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2分) | |||
4.环境影响分析。(2分) | |||
设计深度 (3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 ||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 (2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5分) | ||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5分) | |||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1分) | |||
经济分析 (2分) | 1.投资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5分) | ||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5分) | |||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5分) | |||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5分) |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25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5分 | 总体概述 (10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设计管理方案(5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施工管理方案(5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采购管理方案(5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6.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分)
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2分)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一个计1分,累计不超过2分(类似工程标准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 |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分) |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一个计1分,累计不超过3分(类似工程标准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以上业绩应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各项均可累计计分,计满为止。 |
(三)评委评审时按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审打分,各项分值分配按如下标准:
优:得分为该项分值的90%~100%;
良:得分为该项分值的70%~89%;
一般:得分为该项分值的60%~69%;
差:得分为该项分值的40%~59%;
如没有该项内容则不得分。
在统计投标人得分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算术平均值计入投标人总得分。
第二十一条 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一)分值构成
投标人得分由投标报价、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资信业绩四部分的得分组成,总分100分。各部分分值构成如下:
(1)投标报价:50分
(2)承包人建议书:10分
(3)承包人实施计划:30分
(4)资信业绩:10分
(二)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后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报价为3家时,则3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增加1%,扣 1 分,每减少1%,扣 0.5 分。 |
注: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4.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10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设计方案(6分) | 根据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而作出的详细说明情况,设计优化措施、设计亮点、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完善评分。 | |
采购方案(2分) | 根据工程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等方案的优劣评分。 | |
分包方案(2分) | 根据分包方案的合理性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打分。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总体实施方案 (10分) | 设计实施方案 (4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合理。(1分) 2.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1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1分) 4.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等。(1分) | |
施工实施方案 (6分) | 1.施工方案的合理性。(2分) 2.项目管理目标及控制。(2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2分) | ||
项目实施要点 (10分) |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2分) | 1.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1分) | |
2.勘察、设计分包计划。(1分) | |||
采购实施要点 (1分) | 1.采购计划及要点。(0.5分) | ||
2.资金使用计划。(0.5分) | |||
施工实施要点 (6分) | 1.施工进度计划及要点。(2分) | ||
2.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 |||
3.施工难点及要点。(2分) | |||
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规划。(0.5分) | |||
5.施工分包计划及要点。(0.5分) | |||
试运行实施要点 (1分) | 1.试运行实施计划。(0.5分) | ||
2.试运行实施要点。(0.5分) | |||
项目管理要点 (10分) | 合同管理(0.5分) | 管理措施与方案。(0.5分) | |
资源管理(1分) | 1.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投入与项目的适应性。(0.5分) | ||
2.内、外部资源配置计划及管理。(0.5分) | |||
质量控制 (2分) | 1.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1分) | ||
2.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1分) | |||
进度控制 (1分) | 1.设计进度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5分) | ||
2.施工进度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5分) | |||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1分) | 各阶段费用估算及控制措施。(1分) | ||
安全管理(2分) |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2分) | ||
财税管理 (0.5分) | 1.财务管理及风险防控措施。(0.25分) | ||
2.税务管理及风险防控措施。(0.25分) | |||
职业健康管理 (0.5分) | 管理措施与方案。(0.5分) | ||
环境管理 (0.5分) | 管理措施与方案。(0.5分) | ||
沟通和协调管理 (1分) | 1.与业主的沟通。(0.2分) | ||
2.设计、采购与施工间的协调。(0.3分) | |||
3.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0.5分) |
6.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0分)
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6分) | 企业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个 0.5 分,施工业绩每个 0.5 分,工程总承包业绩每个 1 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分) | 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 0.5 分。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分) | 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 0.5 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 (1分) | 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 0.5 分。 | |
安全生产负责人业绩 (1分) | 以安全生产负责人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 0.5 分。 | |
以上业绩应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各项均可累计计分,计满为止。 |
(三)评委评审时按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审打分,各项分值分配按如下标准:
优:得分为该项分值的90%~100%;
良:得分为该项分值的70%~89%;
一般:得分为该项分值的60%~69%;
差:得分为该项分值的40%~59%;
如没有该项内容则不得分。
在统计投标人得分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算术平均值计入投标人总得分。
第二十二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以利于评标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十五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投标人综合分值计算统计后,应将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报告。
第二十八条 工程总承包定标,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时,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中标候选人得分顺序,选择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资信、业绩、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等因素提供咨询建议,按照得分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由招标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择优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将投标人所在地域、所有制形式、资质等级作为确定中标人的前置条件。